在中国娱乐圈占有一席之位的34岁女星Angelababy(杨颖)时尚资源爆棚,广告代言费自然备受外界好奇。近日她因要控告某医疗公司侵权,公布了与该公司签订的广告代言合同,意外曝光3年的代言费为2400万元人民币(约1533万马币),引发巨大热议。
根据Angelababy方公开的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,原告杨颖诉控告青岛卓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,在其产品包装及品牌手提袋上印制杨颖照片,并标注“电影《建党伟业》主演杨颖助力卓护品牌推广”字样,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、姓名权,因此要求索赔53万元(约34万马币)。

为了证明自己的商业代言价值,Angelababy提供与丸美公司签订的2020-2022年广告代言合同,显示代言费总额为2400万元。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构成对Angelababy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,最终判决被告赔偿杨颖经济损失50万元(约32万马币)及维权费用1960元(约1270马币)。
这份文书曝光后,“杨颖代言丸美3年2400万”话题随即冲上热搜,网民对于Angelababy的代言天价感到非常惊讶,一年代言费就高达800万元(约518万马币),等于一天就有2万元(约1.3万马币)的收入,纷纷惊呼:“这也说明了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和影响力”、“一年800w,这已经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了…最震撼的是这只是她众多代言中的九牛一毛”、“郑爽208w名不虚传”、“光这代言费交了1080万的税”、“明星的钱就是来得这么快”、“一年800w到底是什么概念”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