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伦被曝出偷逃税被罚1.06亿元后,除了个人社交媒体账号被封锁,相关代言品牌也火速与他切割关系,纷纷宣布解约。29日,有品牌方的起诉状曝光,传出邓伦被要求偿还天价代言费和违约金,引发热议。


据该起诉张内容显示,邓伦被要求退还人民币1280万元(约840万令吉)代言费,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80万元(约320万令吉)和人民币53.7万元(约35万令吉)的经济损失、诉讼费、律师费等。不仅如此,还有网友指出,其他品牌方也正在追讨赔偿,总额可能高达人民币2亿(约1.3亿令吉)。
经过网友粗略统计,与邓伦合作的品牌就有10几个,其中还没包括新签的代言和其他商演的合作。若所有品牌都向他索赔代言费和违约金,经估算,邓伦至少需赔偿人民币3亿元(约1.9亿令吉)。

此外,除了品牌代言方面,影视方也会受影响。有网友指出,根据范冰冰和郑爽等的处理案例会发现,剧组和节目组必须将“劣质艺人”切割干净。他们往往采用打马赛克、删减镜头、重拍等方式处理以挽回损失,若因无法彻底删除戏份而导致作品夭折,制作方就会选择起诉艺人。而出道10年的邓伦过去参演过的影视剧就有25部,若此次受逃税风波影响导致全部作品下架,制作方索赔的可能又是另一个天价。








